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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处长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8-3-3 11:45:52 作者:admin 点击:2036
一、在院长、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按照教务处的职责范围,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并负责本处管理队伍建设及人员的培训、管理、考勤、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负责根据学院教学年度工作要点,拟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教学管理文件,并加强对各种制度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学院专业发展建设规划,组织落实经学院已通过的专业建设规划工作。
五、负责根据学院的发展,定期组织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介绍、实验实训大纲等的编写、审核工作。
六、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全院教学质量作出评价,提出改进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七、负责组织制定学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规划及教材选用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定期组织好学院教学研讨会,推动学院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九、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十、负责国家各类学历证书的管理与核发的工作。
十一、负责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讨改进有关教学与教学管理的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处内的业务学习,提高全处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工作。
十三、负责会同系室组织教学评估、教学优秀奖成果的评奖、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
十四、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制定专职教师业务提高的培训计划,兼职教师的聘请、考核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教务处与各有关处、系、室的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合作办学单位的教学与教学管理的监控、检查工作。
十七、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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