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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副处长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8-3-3 11:46:49  作者:admin  点击:1585

一、协助处长工作,并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二、参与处内重大事情的研究与决策,并按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三、协助处长制定教务处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的工作。 

四、负责完成学院教学过程管理、学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五、负责教学运行中课程的落实、教师的落实、排课的落实和教材的落实。

六、负责教学督导和教学秩序的管理。

七、负责审核学院专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的。

八、负责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优的各项工作。

九、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工作。

十、负责学院课程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落实、检查、监控及毕业生资格的审查。

十一、协助处长抓好本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的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教具室及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

十三、负责处内向学校网页提供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务管理、学籍管理信息的工作。

十四、完成院领导及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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