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CP_ACP"%>
教务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8-3-3 11:47:24 作者:admin 点击:1939
教务处是负责学院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和现代教育技术推广应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施学院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专业建设,组织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申报新专业调整专业设置的工作。
三、负责组织落实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订的工作。
四、负责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的组织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教学督导组的日常工作、兼职教师业务考核工作。
五、负责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各类考试管理。
六、负责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负责实习实训室、实训基地、教具、教学仪器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课程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组织安排管理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院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年、学期教研计划的工作。
九、负责学院通识课板块的组织、管理、落实。
十、负责现代化教育技术的指导和推广的工作。
十一、负责会同系、室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负责专、兼职职的业务考核,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十二、负责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管理能力提高的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与兄弟院校的教学交流学习的工作。
十四、会同招生处,协助学院拟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的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教育科研规划立项项目的申报和教学成果评奖、精品课程、精品专业等申报工作。
十六、负责教材的审核、征订、发放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完成教学与教学管理学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的工作。
二九、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Copyright © 2000-2008 www.cdartpro.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成都艺术职业学院保留所有权 地址:四川·成都·新津·花源